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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高美游戏官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12-28点击量:13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美高美游戏官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在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稳定支持、自主安排、公开公正、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使用,并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库。

第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由社科处组织实施。遴选和组织项目原则上每年一次。

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四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主要支持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教师从事创新研究;年龄不超过50岁的学科领军人牵头从事人文社科创新团队项目。

第五条  社科处下达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分“人文社科创新团队项目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等五类。

(1)人文社科创新团队项目。支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重点领域、国际重大科学研究前沿问题、围绕国家目标开展的创新研究项目,能形成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具有较雄厚的前期成果。

(2)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支持瞄准国内外学术发展前沿,围绕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的重大学术、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选题,有明确预期目标的项目。

(3)人文社科青年项目。支持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启动科研工作,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本项目属一次性资助,不得重复申请。

(4)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支持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选题可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专长,参照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等基金项目指南,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5)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

资助立足学科前沿,学术水平高,理论创新明显;选题有重大学术价值或较强的现实性;成果能支撑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个人学术专著。重点资助在“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经济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六条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的人文社科类教学科研岗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与参加人必须满足各类项目规定的条件要求(见附件:申报条件)。

(三)申请者应恪守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违反,经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七条 项目申报

(一)人文社会科学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美高美游戏官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

(二)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美高美游戏官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类)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学院统一报社科处。

(三)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与已获得的国家、教育部、陕西省、西安市社科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2)项目申请人不符合年龄要求;

(3)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题者。

第三章  项目评审和立项

第八条 项目受理与评审

(一)社科处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项目组织评审。

(二)原则上聘请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正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公开审查评议,提出是否立项的具体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 项目公示立项

(一)社科处根据领导小组审定意见,下达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结果,在社科处网站公示一周,并负责受理公示期质疑。

(二)项目负责人在收到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照项目的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等有关材料,填写《美高美游戏官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类)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供根据项目任务书编制的项目研究分年度经费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社科处。

(三)项目任务书应当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时间期限、研究队伍、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含总预算与年度预算)等要素。任务书原则上不得变动。确需变动,应重新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  经费资助及使用

第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期限与经费:

(1) 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资助期限从项目立项起,为期2年;人文社科创新团队项目的资助期限从项目立项起,为期3年。

(2)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 以项目形式资助。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10万元/项;人文社科创新团队项目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人文社科后期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获准资助的学术专著原则上要在立项后两个月内签订出版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条款,采用转账方式拨付。

第十一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任务书编制经费预算,并高度重视经费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的资助经费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在研期间购置或试制专用小型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在研期间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整理等费用。

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在研期间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差旅费:是指项目在研期间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项目在研期间为组织开展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学术研讨、咨询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学术交流和合作费:是指项目在研期间研究人员参加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国内外学术活动或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学术交流和合作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在研期间,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项目在研期间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控制在15%以内。费用支出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咨询费:是指项目在研期间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及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控制在5%以内。

其他费用:在研期间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各项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不得用于其他科研项目配套,不得支付科研基地的运行费用等。严禁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预算编制、预算评审、预算执行等管理工作,合理地安排年度预算,开支范围必须与其预算口径相一致。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核定的项目预算,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范围开支费用。

第十四条 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属国有资产,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购置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必须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实施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具体执行者,其基本职责是:

1、严格按照《任务书》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任务;

2、在项目实施中如实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在项目结束后如实报告完成情况和经费决算情况;

3、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4、项目负责人接受社科处、计财处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统计及验收评估,准确并及时提供、填报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对其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十六条  社科处对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实行动态追踪管理,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社科处审核后,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中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如有项目预期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必须及时向社科处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项目在实施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社科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项目中止或撤销处理意见:

1、项目负责人发生重大变动(如调离等),致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

2、项目执行不力,难以完成预定目标。

第六章  项目结题与成果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规定研究期限前30日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社科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结题验收时必须满足各类项目(专项)规定的考核要求(见附件:考核要求)。社科处负责审查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并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验收。

第二十条 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和总结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美高美游戏官网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同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一并提交社科处;

第二十一条 社科处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验收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社科处发布结项结果。验收结果分以下两种情况:

1、通过验收

按《任务书》完成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经费使用合理。

2、未通过验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且三年之内不得申请项目:

(1)完成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不足85%;

(2)提供验收的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能获得预定成果;

(4)对项目的内容、目标等作了较大调整,未经社科处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可;

(5)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延长项目研究期限,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社科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逾期不结题者,终止项目。

第二十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资助项目在研期间发表出版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及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及校内项目编号:CHD20**AW**,且以美高美游戏官网为著作权人单位。

第二十四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在30日内根据学校科研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归档和成果登记,否则视为未结题,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二十五条  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属美高美游戏官网所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社科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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